去年5月,蕭煥章命他的同學、第八消防大隊大隊長林裕芳向企業募了新台幣250萬元,為消防弟兄添購1153套救助工作服,為了表示支持打火兄弟,市長林佳龍特別出席捐贈儀式,蕭煥章也穿上繡著該企業的橘色救助服,向市長展現他的募款能力。
資深的阿國說:「這款救助服我才不敢穿咧!」因為,原本的救助服,雖然不比消防服對「抗火性」的高標準要求,但也有某種程度的防火功能,阿國說:「比如說,車禍現場,救難隊員前往搶救人命,誰知道下一秒鐘汽車會不會起火燃燒?」阿倫則強調,一套俱有起碼防火功能的救助服,市價超過1萬元,而企業捐贈的救助服,全套才兩千多元,比單件外套還便宜,穿著出勤,增加不少危險性,還是穿舊的比較保險!
記者詢問,為何非得買一千多套?募多少錢買多少衣服,不可以嗎?阿倫笑著說:「你就不瞭解我們局長了,買一千多套衣服,才能配一千多套鞋子、頭盔…」據悉,有了救助服,蕭煥章又逼著各大隊的幹部對外募款,非得把鞋子、頭盔買齊,由於並非公務預算,是否按照「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還是由捐贈者自行向特定廠商採購,基層弟兄根本搞不清楚。
阿國說,蕭局長鑽法規漏洞,因為內政部頒訂的「消防服制條例」,規定相當籠統,換句話說,募來這些不具防火功能的救助服,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定,還能博得照顧弟兄美名。
警大教授指出,救助服與消防服不一樣,救助服要適合各種狀況的活動、耐磨,防火雖非首要考量點,儘管不會有消防弟兄只穿著救助服衝進火場,但基本的「耐熱性」、「難燃性」還是得有的,布料無法抵擋長時間高溫與灼燒,是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一碰到火就燒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