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跟著曾志偉混了好幾年的男星「金剛」,3年前和四海幫友人至酒店消費,與天道盟美鷹會背景的酒客起衝突打群架,對方竟還開槍示威。之後雙方被檢方送辦,他的朋友竟又撂人到地檢署,在大廳痛毆對方。
黃志瑋近年投資飲食副業有成,但4年前曾被控與友人共3人,赴北市大安區某大樓聚會,在電梯口疑遭5名男子挑釁,雙方大打出手,事後互控傷害,據悉對方5人也打不過他們3人,有人被打到骨折,也有人混亂中遺失手機,還控告黃侵占。
也有發生群架鬥毆事件時,不在場也非受害人,跟整件事無關但仍被傳喚的。2015年竹聯幫弘仁會林姓總會長及手下在錢櫃KTV疑因酒後起衝突毆傷他人,一度傳出汪建民及馬國畢是受害人。但在經傳喚說明後,證明2人案發時並不在場,只是莫名被捲入鬥毆案,也實在夠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