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行政院消保處接獲多名民眾申訴,指9月初韓國知名團體「水晶男孩」主唱姜成勳,原欲來台舉辦見面會卻臨時取消,主辦單位遲不退還數百萬元票款,遭疑根本是詐欺,還有不少海外粉絲集結,準備透過訴訟向主辦單位討公道。
活動取消 退款隻字未提
本刊找到二名受害的資深歌迷,其中的歌迷小莓(化名)氣憤地說:「當初主辦方信誓旦旦要舉辦,結果我買了3張最貴的門票,總共花1萬多元,退款事宜到現在全無下文,主辦方避不出面,我只是個小上班族,實在是忍無可忍,決心捍衛自己的權益!」
另名鐵粉小雯(化名)則說,主辦單位的票價從2900至5900元,算是相當昂貴,還分上、下二場,加上檔期在9月,當時有很多韓星來台,銷售狀況並不好,導致大家都擔心見面會能否如期舉行,後來看到主角姜成勳也出面宣傳,才放心買票,結果卻變這樣。
本刊調查,水晶男孩為韓國Daesung企劃(現為DSP Media)1997年推出的6人男子音樂組合,是韓國第一代的偶像團體,被韓國媒體譽為90年代後期「韓國樂壇二大山脈」之一,成員包括殷志源、李宰鎮、金在德、姜成勳、高志溶及張水院等6人,歌曲以Rap為主,加上精湛的舞技,在亞洲地區擁有高知名度和大批歌迷。
只是,粉絲沒想到他們支持的活動竟是騙局一場。小雯說,八月底她看到售票狀況不佳要取消2場見面會的新聞,主辦單位也隨即發出取消演出公告,但卻把所有問題都往藝人身上推,接連批評「藝人不提供台灣政府所需簽證」「收了300萬演出費就拒絕演出」等負面消息,對消費者最關心的退款事宜始終隻字不提,引發歌迷議論。
卸責藝人 紛爭鬧上韓媒
小雯依自己過去參加見面會的經驗指出,若主辦單位與藝人發生問題,大部分會先處理退票及退款問題,和藝人的糾紛則低調進行,但這次爭議的主辦方卻把重點擺在與藝人間的糾紛,對臉書粉專詢問的退款問題,一概不回應或刪除留言,甚至威脅歌迷若持續留言追討款項或發布不利主辦方的言詞將提告,讓他們覺得不可思議。
更離譜的是開始退款以來,僅部分韓國歌迷拿到款項,台灣、中國、香港等地的歌迷詢問相關退款措施,卻只得到附回郵信封,等30天(不含工作天)才能退款的答覆,相當不公平。
面對歌迷抨擊,主辦單位WooRi International Entertainment仍一再卸責,還稱公司帳戶因該名藝人毀約,被台灣消基會凍結,所以無法退費。為取信歌迷們,主辦方除對外稱藝人已收取300萬元卻不履約,還在韓國對藝人提告;但藝人堅稱,唱酬與台灣主辦方所說的有很大出入,姜成勳還在韓國公開表示自己沒有違約,目前也委任律師在韓國提告反擊,雙方的紛爭鬧上韓國媒體,演變成國際事件。
主辦人員 遭控疑涉詐欺
有眼尖歌迷發現,主辦單位其中一名李姓負責人的老公,與姜成勳的金姓經紀人是好友,之前這對夫妻結婚時,姜男還特別來台到他們的婚禮唱歌祝福,李女也常在臉書或IG秀出韓國團體演唱會的門票,以取信歌迷。
結果,姜姓藝人的見面會取消之後,李女和韓國丈夫共同經營的粉絲專頁、代購網站也隨之關閉,時間恰好都在演唱會取消後,不免讓粉絲質疑,演唱會取消及後來衍生的退款爭議,都是李女有預謀的利用丈夫與姜男的關係,刻意設計的詐欺行為。
本刊調查,主辦單位負責人除了李女外,還有另一名陳姓女子,二人在爆發退款問題前,就曾有過大小紛爭,不但曾以另一當紅韓國團體「防彈少年團」的名義,私下製作手機殼等周邊商品販售,被防彈少年團的粉絲舉發侵權,雙方因此爆發大戰,相互告上法院,這次姜姓藝人來台前,也曾因寫真書、悠遊卡等版權問題爆出爭議,讓粉絲質疑主辦方根本是為賺錢不擇手段。
李女和陳女還曾於知名的面膜公司「寵愛之名」擔任業務時,被中國網友指控佯稱要出貨到中國,卻在收取人民幣60多萬元後銷聲匿跡,寵愛之名公司隨後也發聲明稿切割二人,指她們二人所為與公司無關,氣得中國網友大罵「台灣真的是詐騙天堂」,並委任台灣律師要討回公道。
籌劃新場 粉絲串聯抵制
本刊前往李、陳二人在板橋和汐止開設專門經辦娛樂事業和韓國代購的「明洞商行」和「玨綺有限公司」,發現這2家資本額分別只有10萬及20萬元的公司位於舊公寓和一般的住家大樓,也都只登記卻未營業。
退款問題尚未平息,備受爭議的主辦方卻又急著要在11月18日舉辦下一場韓星見面會,地點已選在台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中山堂,但已有歌迷提出質疑,並號召其他粉絲共同抵制。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黃國源指出,若主辦單位一開始並未租賃場地,也沒有向執行演唱的藝人或團體接洽舉辦演唱會等事宜,就對外宣稱將舉辦活動,導致消費者信以為真,逕向主辦單位購買票券,即有成立詐欺取財罪的可能。
歌迷因權益受損,紛紛向消保單位申訴或至法院提告,但主辦方對歌迷的訴求卻仍不理不睬,持續裝作若無其事,政府相關單位實應主動介入調查,還給數百位受害歌迷一個公道,以免台灣再度蒙受詐騙天堂的惡名。
追星看演唱會 消費交易需自保
- 保存票券:一般演唱會的票券都是無記名票券,消費者拿到的票券一定要收好,若業者要求將票券寄回,此時一定要將票券影印留底。
- 繳費單據:消費者必須將「付款憑證」留底,如ATM轉帳單據、ibon繳費單據等,如此較能證明曾與業者購買門票。
- 教育宣導:購買演唱會門票,建議向商譽良好的業者購買,尤其主辦單位通常會跟售票系統合作,若遇到特殊的繳費方式,就得留意。
- 消費申訴:萬一碰上消費糾紛,可以上行政院消保處網站進行線上申訴,遇有疑問或操作上的問題,可撥全國消保專線「1950」詢問。
回應
由於李女、陳女皆未留下聯繫的方式,本刊在李女等人負責的臉書專頁上留言,詢問有關歌迷質疑不退票款等相關事宜,至截稿前均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