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下午近4點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遭人闖入攻擊,李明彥拿鐵條重擊局長賴香伶頭部,低頭看公文的賴香伶防備不及,滿頭鮮血直流,經送醫救治幸無生命危險,但有額頭撕裂傷及輕微腦震盪等傷害,李男犯案後則是在臉書上宣揚此事,寫著「 我拿鋼筋打了賴香伶臉」,落網後說不是他打賴香伶,是鐵條打的,警方將李男送辦後,檢察官認定他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官認為,李男曾以公開留言方式,在賴香玲臉書張貼:「殺柯文哲,殺公務員,我要拿刀殺柯文哲」、「等著我去勞動局殺公務員」、「再來我要宣告殺法官」等文字,還在自己臉書寫「我要拿刀子殺這位敬股檢察官」、「可以公告殺台北地檢署敬股檢察官判不起訴」等文字,更曾拿刀至台北市政府門口揚言:「我要殺柯文哲」。且今天開庭時仍持續強烈表達對公務機關的不滿情緒,可見李男對公務機關展現強烈敵意,而有極偏激的言論及行為。
法官認為,李男還將犯案時的過程拍攝,還將犯案工具張貼於臉書公告周知,顯見基於強烈犯案動機,預謀以凶器攻擊國家公務員,李男還深信自己的行為具有正當性,毫無憐憫被害人之心,其對公務機關的高度敵意,已提升為須以暴力行為始得抒發。
裁定書指出,李男對公務機關憤恨心態,已從偏激言論及舉止升級為實際暴力行為,在其個人訴求獲得滿足前,無從消弭他對相關公務人員再為傷害犯行的動機,有反覆實施傷害罪之虞,法官認為,李男的犯行侵犯社會秩序、案發後仍堅信自己行為具有正當性為防免李男再犯,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