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班德表示,他更改年齡的理由是因為將近70歲的真實歲數,讓他在生活中遭遇年齡歧視,他沒有辦法輕易找到工作;使用交友軟體時,大家看到他的真實年齡可能會望之卻步,導致配對成功率變低。
拉班德的醫生告訴他,雖然他的真實年齡為69歲,但檢測起來身體年齡卻只有45歲,讓拉班德認為生活不該因為真實年齡而處處受侷限,一旦他回到49歲,他可以享受買車、買房的樂趣。
因此他在律師陪同下,向荷蘭阿納姆(Arnhem)地方法院提出申請,他想將1949年的出生年分改為1969年,足足回推20年。他認為,法庭應考量到他的情緒年齡(emotional age),真正的年紀不足以與他的真實狀態相呈。
為此,法庭審針對拉班德的請願審訊45分鐘,他認為生活在一個可以改姓名與性別的世代,為什麼不能決定自己的年齡?而決定年齡真正的意義在於「個人的自由意志」,法官則表示同意人的法定性別能改變是法律的進步,但若更改出生日期,則可能影響父母感受,法官問拉班德「他們是否會質疑當年照顧的人是誰?那位小男孩又是誰呢?」拉班德對此表示,自己的父母皆已過世,而若自己也願意為了更改年齡放棄領養老金,法院將在4週內做出裁決。
曾擔任過《汽車總動員2:世界大賽》荷蘭語配音員的拉班德,也是位企業家與作家,更曾參與以宜居荷蘭黨參與荷蘭國會下議院選舉,但以因黨內紛爭而退黨,繼續自己的經商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