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苗栗警調接獲情資,指尋求連任的江姓無黨籍苗栗市民代表,夥同古姓、江姓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賄選,案經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苗栗警分局、苗栗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蒐證,經過1個多月的監聽、跟監,研判江姓市代涉嫌重大,昨天檢察官申請搜索票獲准,兵分多路展開搜索、拘提。
警調一出擊,就先在江姓候選人車輛內,扣得疑似賄選的現金13萬5000元,接著拘提古姓、江姓樁腳,同時約談16名經監控、被認定可能已經收取500買票錢的選民到案說明。
辦案人員先突破選民心防,有多名選民坦承,古、江2位樁腳,的確轉交候選人給予的現金,並拜託一定要將票投給江某;有選民主動交出買票現金,坦承收賄。儘管事證相當明確,但江姓候選人以及2名樁腳,仍矢口否認買票。
江姓代表堅稱,檢方查扣的現金,係選舉時正常開銷用途,因此檢察官以「有串證之虞」為由,聲請羈押3人,經羈押庭審訊,合議庭裁定,江姓候選人羈押禁見,2名樁腳則1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