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指出,張嫌所屬的犯罪集團包括綽號判官的46歲衣姓犯嫌以及32歲的吳姓犯嫌為主要幹部,陸續再吸收了7、8名不詳年輕人為該幫派成員,若被害人無法如期順利還款,除打電話(留言)及傳簡訊向借貸人恐嚇催討債務外,並由吳嫌率幫眾至所有被害人公司對現場負責人持槍恐嚇,迫使被害人心生畏懼而清償高利債務。
專案小組經跟監、埋伏、勘查蒐證,發現張嫌因恐嚇、放火等犯行,於98年間為台北地方檢察署發佈通緝在案,為規避警方查緝,租屋於桃園市龜山區隱身於幕後指揮操控,平時對外之聯絡均以通訊軟體單向聯繫,案經多月之追蹤與蒐證,掌握相關犯嫌之住處與不法事證,
檢警於今(18)日會同本局大安分局兵分多路同步出擊,一舉拘提治平目標張張嫌及集團幹部衣嫌、吳嫌到案,並起獲棒球刀3支、斧頭2支、藍波刀1支、本票、被害人借據等相關證物。
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台北地院檢察署偵辦,並經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另將依據所掌握之證據擴大偵辦,陸續清查其他被害人並追緝其他在逃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