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18:23 臺北時間

石門外海漁船非法電魚 查扣近30公斤大草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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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海巡人員查扣被電捕的蝦蟹,由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代為拍賣。
海巡人員查扣被電捕的蝦蟹,由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代為拍賣。
基隆籍漁船「有豐168號」涉嫌在海上非法電魚,船長在海巡艇靠近查緝時,相當機警地立刻斷電企圖迴避,不過海巡人員早就全程錄影蒐證,將其依違反漁業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漁貨部分則委由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代為拍賣。
海巡署淡水海巡隊昨天執行海上巡邏勤務,在石門外海24.6浬處查獲基隆籍漁船有豐168號漁船非法電魚,透過蒐證畫面就可以看到粗黑的電纜,從船上直伸入海面,當海巡人員跳上漁船時,發現船上除了一批雜魚外,還查扣近30公斤大草蝦。
基隆籍「有豐168號」漁船違法電魚遭移送偵辦。
海巡隊指出,胡姓船長面對查緝人員登船取締時,還一度想把電纜線和水電機進行脫離掩飾犯行,但巡防艇上蒐證人員早就全程錄影,掌握違法事證明確,逼得船長不敢再撒謊狡辯。船上除了胡姓船長1名台籍人士外,還有2名印尼籍和3名陸籍漁工。
有豐168號漁船上電纜線一路延伸到海面下。
淡水海巡隊表示,採捕水產動植物使用毒物、炸藥或電氣之一者,依漁業法第60條第1項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為保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及遏止不法,淡水海巡隊將持續執行護永專案,並對毒、電、炸等非法漁撈行為加強查緝,籲請漁民朋友若發現有違規捕魚情事或需海事服務,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海巡署將立即派艇趕往查處。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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