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廣法師解釋,以佛法來看,不管異性戀、同性戀,除非修到像耶輸陀羅,和佛陀成為法的眷屬,生生世世幫助佛陀轉法輪,否則還是以獨身為宜,因為世俗人結婚除了法律上的保證,心中其實都是向對方討索,要他能給我安穩,要他能對我百依百順......兩個人在互相討愛的過程中,一定會有不如意的地方。
所以在僧人眼中,結婚就是一件怪異的行為,但是異性戀想結婚,他們也就忍著,但異性戀可以結婚,卻規定別人同性戀不准結婚,貼文中提出質疑「這是什麼道理?」人家主動要進到「戀愛的墳墓」,是人家想對彼此承諾的心意,憑什麼異性戀在擁有這勇猛邁向墳墓的權力(利)後,又不給別人同樣的權力(利)?
再者,天界梵天沒有所謂的性別,都是中性,是因為在欲界才有男女相,有情欲的需求。所以以眾生平等的理念,和護念眾生的慈悲心,性廣法師呼籲「我們佛弟子一定要去公投,支持婚姻平權!請記得公投選項中:10、11、12要蓋『不同意』,14、15要蓋『同意』,大家一起來圓滿這樣的善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