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教師自救會」指出,雖然校方主動將各科系停招、強逼學生轉學,但至今學校仍有學生,且持續在教學崗位上努力的教師們,皆尚未經主管機關教育部核准解聘、停聘、不續聘或強制資遣,與學校仍依舊存續聘僱關係;既然該校未依合法程序提出停辦計畫,並經教育部核准停辦,仍屬應繼續營運之學校,當然有依法發薪之義務。
自救會強調,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4條規定「私立學校未依聘約支給教師薪給時,其所屬學校財團法人全體董事應就未支給部分與學校負連帶責任」,因此自救會要求學校與3位董事長陳政元、董事王浩、王偉權,連帶償還積欠長達3個月以上之欠薪,總共達511萬2,783元。
日前雙方在「勞資爭議調解會議」進行調解,校方辯稱說,需待教育部核定後方能處理,對此,教師代表不滿的說,不管教育部是否核准學校停辦,在核准之前,校方仍有給付薪水的義務。
最後,校方丟下一句話:「學校沒錢」,拒絕支付積欠薪資,因此談判破裂!今天上午,自救會到苗栗地院按鈴申告;陪同提告的「高教工會」祕書長陳政亮強調:「沒錢」絕非資方可積欠勞方薪資之理由,更何況依會計師查核財報,亞太仍有逾10億元之校產、不動產,頂多是現金不足,一定有能力借支週轉。
自救會控訴,新董事入主該校,既不辦學,又不願承擔責任,屢屢違反教育法令,刻意讓學校辦到倒,只覬覦著停辦之後要鯨吞價值10幾億的土地,教育部當應依私校法第25條,解散這些「禿鷹董事」之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以保障亞太師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