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所員警日前巡邏經過逢甲商圈的福星路時,見一部自小客車違規停在紅線上,立刻上前開單,查出坐在副駕駛座的李姓男子(24歲)因竊盜罪本月22日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警方立刻要求車內的馬姓(23歲)、蘇姓(31歲)男子一併受檢,同時逕行搜索人車。
員警當場在車內、3嫌身上查扣人頭帳戶金融卡20張、存簿22本、手機3支、筆記型電腦2台及讀卡機等贓證物,偵訊時李男坦承是車手頭兼收簿手,負責接收詐騙集團指示,前往超商領取寄送金融卡及存簿的包裹,馬男也坦承擔任車手,至於蘇男則推稱只擔任司機,不知道是協助車手提款。
經突破心防,警方查出這3男原本互不認識,陸續被詐團吸收當車手,編成一組,開著租賃車流竄全台各縣市提領贓款,且上面老大為防止黑吃黑,還分別交付任務,讓他們彼此互相監視。
3嫌落網當天,才在高屏一帶提領了多筆贓款交付上游,哪知道剛轉戰中部,還沒得手就栽在台中市警察手上。此外,經清查20張金融卡中,目前僅有3張金融卡主報案,共損失約21萬元,剩下17張金融卡是否遭盜領,警方持續清查中。
六分局偵查隊長陳春安說,擔任詐欺車手不但觸法,還要付出鉅額的民事賠償,千萬不要貪圖蠅頭小利參與詐團犯罪工作,以免後悔又得不償失,訊後將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3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