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池指出,撤銷七七行館違建的訴訟,行政法院僅開了1次15分鐘的準備程序庭,另外開了1次15分鐘的言詞辯論庭,就判他敗訴,對於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對他有利的報告,從未調查,對於其他證據調查、人員傳訊也全然拒絕。
劉政池認為,陽管處針對這個判決,為求自保,通知他全部拆除,他之前為了陽管處前朝主管無辜遭判刑,已煎熬4年,如今更不願意再連累現職公務人員,所以決定自行拆除。
劉政池強調,七七行館前身為「大芳白粉廠」,建於日據時代,所有權狀登記的興建日期為1966年,且1969年的空照圖就已存在,歷經40多年空照圖都沒有改變。七七行館是合法建物,希望有朝一日重啟調查,回復其原始風貌,並捐給國家,作為陽明山北投文史產業紀念活動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