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的室友4日在社群媒體Dcard發文還原真相,她表示自己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是另外3位室友其中之一, 是當事人也是證人。
她表示這並不是第一次屋內有東西被偷,除了優酪乳,之前還有一片披薩、一塊烤雞、一塊蛋糕、一顆溏心蛋、一包泡麵,第一時間,她們都會先懷疑「是不是自己記錯了」「是不是我自己吃掉了我忘記了?」後來發生次數越來越多,她們決定合資買一台監視器放在客廳,沒想到24小時內監視器就不見了,那時候她們也有報警,但是警方告訴她們,因為客廳屬於公共區域,所以有很多人的指紋,因此不太可能抓得到凶手,她們只好作罷。
4月,原告發現優酪乳被偷喝,並且還留有口紅唇印時,也有在群組發問給過被告機會,但是被告已讀不回,原告只好表示「沒有人要承認,就要去找警察驗DNA了」,室友們也都回覆同意,在警局做筆錄階段,仍然沒有人願意承認,直到9月檢察官傳訊,被告才向檢察官表示她是不小心喝錯的,她真的想要跟原告誠心道歉並賠償。
網友紛紛回覆「認錯不找當事人,找檢察官,不見棺材不掉淚」「傻眼欸,告的好,這種人就是要給她一個教訓」「過了五個月才想起來自己喝錯啊!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