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蘇耿弘是聚善美負責人,先後取得《2018-2019劉德華世界巡迴演唱會》中國與香港兩地演唱會合作。今年5月和7月間雙方簽定「香港站」投資協議書,並確認投資比例。
聚善美依約在7月4日支付第一期投資款給映藝,8月16日映藝發函催告聚善美給付第二期投資款,因雙方對於履約產生爭議,聚善美為確認「香港站」協議是否仍依約履行,還透過微信向李男探詢第二期投資款如何處理,獲得李男回覆「按餘額補足」,致使蘇男以為李男有「繼續履約」的意思;8月28日,蘇男完成尾款交付,並獲得李男及其助理Vanessa在Line的回覆確認。
期間,映藝在7月26日公布劉德華香港站演唱會啟動的海報,將聚善美列入主辦機構宣傳。蘇男說,映藝後來竟突然將聚善美的商標從海報中去除,並在9月11日發函指稱聚善美違反投資轉讓約定,所以終止雙方投資協議,並沒收投資款項。
蘇男向警方指控,若映藝認為雙方爭議導致履行「香港站」演唱會協議有困難,應該提前告知,卻在催款、收款後,先去除劉德華演唱會海報上的聚善美商標,接著發函終止投資協議,並沒收已收投資款,經兩度函文抗議均置之不理,顯然是一步步、有計畫的惡意坑詐投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