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局長馮海東表示,第4例是台灣旅客從重慶攜入的臘腸豬肉製品,第5例為陸籍旅客自哈爾濱攜入的紅腸,均由桃園機場入境被查獲,雙雙裁罰1.5萬元,並交由畜衛所採樣後銷毀肉品。
而防檢局指出,攜帶肉品違規入關自9月1日至12月9日止已裁罰319件,以來自中國大陸及越南者為多,目前違規案件數已呈下降趨勢,且較11月12日至18日當週的56件更是大幅減少,顯示各項宣導及裁罰措施已逐漸發揮功效。
今適逢雙12購物節,中午12點整防檢局也透過災防告警系統向民眾發送訊息,提醒國人請勿網購肉品寄送台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台旅客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