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國籍李姓男子自中國搭乘東方航空班機返台,途中航空公司發放飛機餐「雞肉米漢堡」,當時男子不餓未食用,但因為不想浪費食物,下飛機時把米漢堡一併放進行李,不料卻遭海關查獲,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新台幣3萬元,讓他相當錯愕無奈。
農委會防檢局呼籲旅客切勿攜帶任何形式的肉品入境,目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罰鍰已提高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旅客若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入境開罰20萬元,從口蹄疫、禽流感疫區攜帶禽肉等入境開罰3萬元,攜帶其他肉類遭查獲則開罰1萬元。
民眾下飛機後可主動將肉製品丟到機場設置的「農畜產品棄置箱」,如有疑慮,可至紅線通道(申報櫃檯)詢問,此時丟棄也不會被裁罰,但如果走綠線通道被查獲,就會吃上高額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