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BC中文網》報導,泰國的《同性伴侶法》法案內容為允許同性登記結婚,享有9成夫妻在法律上享有的權益,例如簽署醫療同意書、擁有共同財產、繼承遺產等,但在健保教育福利、公職人員稅務減免上未納入保障。法案也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小孩,領養人必須年滿20歲,且伴侶其中一人必須擁有泰國國籍。
泰國部分同志團體認為,該項法案並未完全體現婚姻平權,因同性伴侶仍無法享有異性伴侶所擁有的所有權益。
《BBC中文網》指出,泰國同志團體APCOM總監秘奈表示,同性伴侶法案在泰國社會沒有很大的反對聲浪,他認為,比起鄰近國家,整個泰國社會對同志族群相對友善。也認為泰國可以成為其他國家的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