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的律師團認為,選舉違法,所指的法,也包括憲法,因此選舉必須平等公正,但這次選舉,投票截止時間後,還有人可以投票,可以透過手機知道開票情況,嚴重選舉資訊不對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此外,丁守中的律師團也認為,關於投票時間,是法律保留,應該是24小時,但行政命令壓縮選民時間,完全不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
丁守中認為,這次台北市長選舉,有資訊自由的限制與不平等的情況,且因為有智慧型手機,下午4時投票截止後,還有人可以邊用手機看開票邊等投票,嚴重妨害選舉的公正信用。
對於公投與市長選舉合併,丁守中也認為違法,因為有些選民只有公投權,沒有市長選舉權,卻也一起排隊,妨礙選民選舉權,嚴重影響選民時間選擇,有選民看排很長就先回家,再找時間來已沒有辦法再投票,已實質妨礙選舉權,應判決選舉無效。
丁守中去年12月確定驗票未翻盤後,立即向台北地院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希望台北市長選舉重新投票,丁守中若能證明選務機關辦理選舉違法,且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二者缺一不可,即能獲判勝訴,台北市長將重新選舉,一審要在半年內審結,可上訴到二審,也是半內年審結,若丁守中勝訴確定,即可以再度與柯文哲對決,由選民重新投票決定誰是台北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