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檢視該茶飲業者和加盟店簽訂的《嗚鬍woowho加盟契約書》中,第2頁記載「簽訂契約時時,乙方應給付甲方0元加盟金」、第4頁記載「裝潢與識別系統:乙方店面之外觀、裝潢與識別系統,應依甲方制定統一化、標準化規範進行規劃、設計、施工,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又表示乙方必須在外觀、裝潢與識別系統契約於「簽訂時」、「進場施工時」、「進場前」三階段,分別負擔「工程、設備與器具費用40%、30%、30%」。
但弔詭的是,契約中並未載明開始營運前的各項費用,如加盟金、教育訓練費、購買商品、原物料、資本設備、裝潢工程,必須要支付給業者或其指定之人,這種不揭露確實資訊的作法,民眾根本無法接受。
律師王琇慧表示,為了確保事業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公平交易法》規定加盟業主不得用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方式招攬加盟。如果業者以不實廣告令有意加盟者產生錯誤認知,藉此吸引加盟,屬於不公平競爭行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得限期令業者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