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盜版業者自行建置或租用側錄機房,非法重製國內外著作權利人之視聽及音樂等著作物後,再利用網際網路散布謀取利益,已嚴重侵害權利人之重製、公開播放及公開傳輸等權利。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3)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暨電信偵防大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以及所屬相關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召開查緝「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專案會議。
此次於全國6縣市查緝數位機上盒非法訊源之大型機房共7處,到案人數計9人,並於搜索完畢後將非法訊源斷訊。
查扣大批供犯罪所用之機具設備如訊號轉碼器、訊號轉換主機、網路傳輸主機及網路連線設備、集線器等器材等,所查獲之機房規模為歷年來最大,相關涉案人經各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分別予以交保或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