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圓媽」的律師陳振瑋表示,警方對報案處理過程有點延宕,案發後只有請被害人驗傷,直到隔天上了新聞,派出所才來找被害人,13日晚上「硬是」要媽媽去做筆錄,而提出傷害案件後,警方也沒開立報案三聯單,質疑派出所的處置不夠積極。
蘆洲警分局則表示,在12日當晚接獲報案後,被害人表示希望先就醫驗傷,之後會到派出所提告並聲請保護令,考量當事人和孩子的身心狀況,員警也立即協助送醫。
而在筆錄製作前,警方也依規定通報社政單位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13日警方有主動聯繫當事人筆錄製作事宜,也連夜申請緊急保護令獲准,並將傷害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至於三聯單部分,蘆洲警分局解釋,此案是立即偵破案件,依法可不用開立三聯單,當事人未索取,警方也未再主動徵詢,三聯單會再補開給當事人。
蘆洲警方局表示,從案發到現在,警方一直積極協助處理,該案也已經在地檢署,後續也會基於保護被害人的立場出發,配合檢察官的指揮,協助律師和當事人在後續訴訟過程能夠獲得應有的保障,本案處理過程中,當事人沒有感受到充分的關懷,警方則表示:「會更努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