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認為朱家龍觸《藥事法》的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刑期5年起跳,一審還被判10年,目前更審中,合議庭認為,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的高度可能,是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被告朱家龍也不否認持有逾期的加拿大護照,且家境優渥,面對可能重刑,可認定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應予羈押。
土豪哥在案發後,被驗出身上高達6種毒品反應,分別是K他命、安非他命、搖頭丸(MDMA)等,土豪哥認為,小模體內雖有9種毒品反應,但只有一種毒品PMA(副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的含量濃度超高,是最可能造成小模死亡的主因,但土豪哥自己及毒趴現場卻無其他人驗出這種PMA毒品,土豪哥認為,小模是因長期使用毒品致死,死因與他無關。
一審及二審都未採信土豪哥見解,重判他10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終於採信,認為有查明必要,去年10月發回更審,土豪哥2017年到案後已遭羈押近2年,他曾以包皮發炎、要割包皮、身體狀況不佳等理由一再聲請交保停押遭駁回,他再表達想以300萬元交保,仍遭裁定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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