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0 18:56 臺北時間

重感冒不適清槍走火 刑事局警備隊員遭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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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刑事局警備隊員警因重感冒導致槍枝走火射擊槍櫃,遭記過處分。(翻攝畫面)
刑事局警備隊員警因重感冒導致槍枝走火射擊槍櫃,遭記過處分。(翻攝畫面)
刑事局一名王姓警備隊警員,26日清晨服完勤繳槍時,卻未依標準流程施作,造成槍支走火,子彈打中槍櫃,所幸並未釀成傷亡;王員供稱因罹患重感冒,一時精神不濟才誤擊板機,遭刑事局依規定記過一次,2名直屬長官也被各記1次申誡。
1月26日早上7點50分,刑事局一名擔任槍械室值勤的王姓資深員警準備繳槍退勤,但忘記子彈已上膛,執行清槍時卻誤觸扳機,子彈遭擊發後,射中地板再反彈打進槍櫃門。
王員接受刑事局調查時提出診斷證明,表示重感冒導致精神不濟,才會造成槍枝走火;但刑事局認為王員未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先歸還子彈,手指也未先置放於滑套上,以至不慎誤擊,雖然未釀人員傷亡,但此舉已涉行政疏失,將其依規定記過一次處分。警備隊長、直屬小隊長也遭到連坐,各記申誡一次。
刑事局表示,針對同仁不慎槍枝走火,已進行內部要求,各單位主管務必關懷同仁身體狀況,並加強槍支使用訓練,尤應其要注意請領槍械後的安全,全力防範此類意外發生。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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