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7日,黃女殺人分屍後,將屍塊裝在黑色大塑膠袋裡,每次提兩三袋,像螞蟻搬家一樣,除了搬運屍塊,也搬運一些舊衣物到她的推拿工作室,因為她知道,拎著黑色塑膠袋的監視器畫面,一定會讓警方掌握。
當警方質疑時,她大大方方帶著辦案人員到工作室,裡面果然有許多袋舊衣物,她的解釋是,她賣了房子,正準備搬家,所以才會多次載運以黑色塑膠袋打包的衣服、舊物,這解釋倒也合理。
一開始,警方也信了,幸好1名偵查佐眼尖,發現黃女其中一兩趟,路線稍有變動,她逆向左轉,消失在監視器畫面,但調閱另一個街口的監視器,赫然發現她租了1部自小客車,在搬運衣物的同時,也夾帶搬運屍塊到車上,然後載運到石岡區豐勢路一處偏僻的產業道路上,把屍塊丟進斜坡底,潑灑預購的汽油,一把火焚屍滅跡。
當晚,黃女精神恍惚,開車自撞電線桿,車頭全毀,黃女害怕不敢回凶宅,投宿在一家汽車旅館,並把凶刀藏在該旅館房間的浴室鏡台後方。更令人咋舌的是,隔日她又返回現場,將燒剩的骨灰、內臟、頭骨等屍塊移到斜坡後方,挖土掩埋。
高廷煌說:「我們調閱監視器,發現27日凌晨還有藍坤俞進入電梯的畫面,但之後就再也看不到他走出電梯,就鎖定黃靖雯犯案。」只是,缺乏證據,藍坤俞是生是死不知,但掌握到黃女以自小客車運屍塊的畫面,雖然不能證明什麼,但過了不久,她就要求見檢察官,「我們知道,她的心防終於突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