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3 18:17 臺北時間

小彬彬簽婚前協議書 內容律師傻眼「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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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小彬彬(右4)與主持人謝震武律師及專業律師團合照。(和展影視提供)
小彬彬(右4)與主持人謝震武律師及專業律師團合照。(和展影視提供)
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日前邀請藝人小彬彬(溫兆宇)討論「夫妻談錢傷感情」的實際經驗,小彬彬透露曾與前妻簽訂婚前協議書,最後因金錢觀差異離婚。律師團也提供3種夫妻財產制,供社會大眾參考。
主持人謝震武律師表示台灣夫妻很少主動 簽婚前協調會書。(和展影視提供)
童星出身的藝人小彬彬說,與前妻對於金錢價值觀差異是彼此婚姻觸礁的原因之一,「以前只要開心手頭就鬆」,像是一家人跟一群朋友出去玩,玩累了想找個飯店休息過夜,只要同行朋友說住飯店太貴沒錢,小彬彬就會闊氣地說由他請客。
新婚階段小彬彬寵妻不手軟,辦了張附卡給前妻使用,後來因為餐廳營運下滑,跟前妻討論須節省一點,他說:「在超市買海膽一盒四百多,前妻可以一次買個十多盒,她在前頭一直把東西放進推車,我在後面偷偷放回架上,這樣還是可以花個2萬。」
小彬彬還透露兩人結婚前,曾帶前妻跟媽媽見面時簽訂婚前協議書,第一條是2年內不要生小孩,第二條是5年內不能離婚,第三條若到時離婚,財產要留給小小彬。蔡志雄律師聽完忍不住發言說:「這婚前協議書聽起來是以為了離婚為前提,顯然是違反公序良俗。」
主持人謝震武律師說,其實在台灣要簽婚前協議書不容易,只要有一方提出要先簽訂婚前協議書,都會覺得是不是在圖些什麼,因此台灣夫妻比較少主動簽婚前協議書。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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