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經》報導,東京警視廳失物招領中心去年一整年收到38.4億日圓(約新台幣10.5億元)的遺失現金,較前年增加了2.4%,也是連3年創新高。
其中28.2億日圓(約新台幣7.77億元)都順利歸還失主,但有5億日圓(約新台幣1.37億元)被交付給撿到失物的人,部分失主不明而撿到的人放棄所有權的5.6億日圓(約新台幣1.5億元)則收歸國庫,成為東京都的收入。
除了現金以外,其他類型的失物也不斷增加,屢創下歷史新高。東京警視廳表示去年失物總數達414萬件,主要是工作證和保險證等證明類文件最多,其餘為IC乘車卡等有價證券類,或鞋子衣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