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名提出訴訟的史丹佛學生為Erica Olson與Kalea Woods,他們透過律師John Medler對8所涉案的菁英名校提告,訴訟理由為剝奪了他們公平入學的機會,未來雇主也可能懷疑他們的學歷是買來的,並非他們自己的優秀能力。
這8所被告的學校包含史丹佛大學、南加大大學、聖地牙哥大學、加大洛杉磯分校、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維克森林大學、耶魯大學和喬治城大學。
他們指控,這些名校怠忽職守,未達成協議或採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員工涉入賄賂行為。使得不合格的學生得以進入競爭激烈的大學,但守規則、沒有父母行賄的學生卻因此被拒於門外。
由於史丹佛大學也在爆發詐欺案的「開側門」名單中,Erica Olson與Kalea Woods指出,這導致史丹佛學歷貶值,未來雇主可能質疑他們是靠父母行賄才得到這個學歷,故而同樣向史丹佛大學提告。
根據律師估計,申請學校的各項費用為50至100美元(約新台幣1,544元至3,088元)不等,而每年約有3萬至4萬名學生申請這8所學校遭拒絕,因此爭議爭議金額至少超過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4億元)。不過,隔天原告之一的Erica Olson就宣布退出訴訟,但又有另外7名原告加入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