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領有精神障礙手冊的李姓民眾,在去年10月16日上午接獲自稱是「台中市警察局組長」來電,表示他日前因債務問題,有案件必須處理,要求他將名下的4張提款卡和密碼交付,被害人不疑有他,1小時後即交給一名年輕男子。
沒想到詐騙集團食髓知味,又於當月29日致電,要求親自至銀行將每月的政府補助款解約,方可協助處理債務案件,被害人又將定存解約;直到赴銀行補刷卡片時,經行員告知才發現所有帳戶內的錢已遭車手在桃園等地提領數10筆,合計損失新台幣113萬餘元。
被害人向士林分局報案,警方調查發現,他將提款卡交付詐騙車手後已超過半個月,經過抽絲剝繭,調閱大量監視器並過濾影像,分析歹徒移動路線,最後成功查緝未成年面交車手、提款車手等6人到案,並依詐欺罪嫌移送士林地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