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調查時,邱太三向專案小組成員表示,有人向他詢問,認罪協商檢察官是否可以反悔?他認為只有在被告不履行協商條件時才可以撤回,因此,才好意提醒彭坤業。
對此,檢審會討論邱太三部分時,相關機關代表即起身發言認為,高檢署日前發出新聞稿是節錄調查報告全文,因為部分內容未全部在新聞稿呈現,才讓外界誤為邱太三涉及關說,檢審委員逐一詳閱完整調查報告後,最後也決議特此澄清,並未認定邱太三涉及關說。
檢審委員除認為邱太三並非法務部所屬檢察體系人員,也不是檢審會審議對象,因此,並未討論是否或如何議處邱太三,最後投票表決以9票同意將彭坤業案併案送監察院,其餘5票同意送檢評會處理則未過關,另有1張廢票,真相如何將待監察院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