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還表示自己也曾遭受他人妨礙祕密之苦,絕不可能做出這種惡意行為。若刻意要偷拍,就不可能主動出借平板電腦給鮪魚。事發至今她不願隨媒體起舞,認為自己遭到扭曲且節外生枝無限上綱,也覺得鮪魚經紀公司談和解的條件過於嚴苛,希望對子虛烏有的不實內容在這裡提出嚴正抗議,希望藉此導正視聽。至於鮪魚所屬經紀公司好看娛樂仍表示一切證據都已交給警方處理了,就等待公斷,對Nono的po文不多做回應。
Nono臉書聲明全文如下:
各位好,我是辜莞允。
前幾日尚在外地工作,沒能即時做出完整回應。在這裡針對不實報導做以下說明:
- 我與徐瑋吟小姐及外景團隊於3月至帛琉工作。當時在飯店休息時確實隨手拍過幾張照片,內容除了徐瑋吟小姐,還有諸多我本人隨影、房間陽台風景等。 徐瑋吟小姐手機在帛琉因故故障,我主動出借個人平板電腦給她使用。她自行翻閱相簿時看到有我拍攝她的照片,因為在房間休息各自穿的比較少,她認為這些照片未經她同意,若流出對形象不好。我沒想到她反應這麼激烈,但不希望友情產生間隙同時也想保護她的隱私,於是在她的要求下簽協議書,保證要將所有電子設備皆清除,以後若有外流也會擔起責任。雙方當時對於這件事已經達成共識諒解。
- 在工作期間,當時的交往對象時常關心我在做什麼等等,於是我傳了徐瑋吟小姐的照片告訴他我跟她正在一起。但絕對沒有所謂的露點照,從來就沒有這樣的照片。
- 我當時的交往對象在我回台灣前不知道此事,返台後我才向他說明詳情。徐瑋吟小姐要求檢查他的電子設備,依照協議書確認刪除相關內容,我們也都配合。他也有代我向徐瑋吟小姐致歉,但絕對不是為了收到露點照而道歉,因為從來就沒有這樣的照片。
- 後來對方又提出希望能與她的經紀公司及法務部門談話,我從頭到尾都配合且展現莫大誠意,對於造成她的困擾一再表達歉意,但和經紀公司談和解的條件過於嚴苛,我們之後想再次與對方協調卻沒有獲得回應。
- 我明白未經她同意拍攝的照片就是侵權,在這裡還是要再次向她道歉。但是請容我再次的強調,沒有所謂的露點照,所有照片也都已經刪除。
- 我本人也曾遭受他人妨礙秘密之苦,絕不可能做出這種惡意行為。我看到徐瑋吟小姐因手機故障而煩惱,如果我是刻意要偷拍,就不可能主動出借平板電腦給她。再者,正常的女生不會希望自己交往對象看到朋友的裸露照。我很容易吃醋,沒這麼寬容,沒這麼變態,也沒這種癖好。
- 當時徐瑋吟小姐有找第三人來一同談話,我一直向徐瑋吟小姐道歉。但他們還以我個人相簿的隱疾照片來訊問討論,令我非常惶恐及尷尬不適。
- 事發至今我方基於保護彼此的立場皆未向任何人告知此事,反之報導卻一則則出現爆料,我不願去想原由,但也不想再隨有心人士於特定媒體起舞。此事本已在帛琉當下解決,卻遭到扭曲且節外生枝無限上綱,我方將主動配合司法調查,有做錯的,我不會逃避責任。但對子虛烏有的不實內容在這裡提出嚴正抗議,希望藉此導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