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桃園八德分局偵查隊長的陳芳振,提到當年這起震驚全國的桶屍案時,斬釘截鐵地向本刊說:「雖然當年家屬認為只要付錢就沒事,但依我們研判,當時39歲的主嫌陳祐豎,根本就是要陳文軒的命!」
陳芳振表示,陳祐豎綁走陳文軒隔日,就命令小弟陳世偉、張強龍準備汽油桶、水泥等物品,而且陳文軒的妻子,一時之間雖無法湊齊對方要求的1,000萬元贖金,也籌到了500萬元,若真是為了錢,陳祐豎等人何以後來毫無聯絡?專案小組更查出,早在1個月前,陳祐豎就曾安排槍手意圖殺害陳文軒。
陳母在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開庭時,都曾親自到場跪求法官主持公道,並向法官表示,陳祐豎犯後沒有一句道歉,根本毫無悔意,盼法官能讓他「一命抵一命」。
只不過陳祐豎至今仍不承認犯下殺人重罪,2016年11月24日,高院更一審時,以陳祐豎在獄中曾用「哈姆立克法」從鬼門關前救回一名吃鐵蛋噎住的獄友,以其仍有教化可能為由,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一位不願具名的員警無奈地對本刊表示:「說難聽點,陳祐豎獄中朋友那麼多,那顆鐵蛋到底有沒有噎到人都很難說,但陳祐豎等人包括組織犯罪、槍砲、擄人勒贖、殺人未遂等前科一堆,台灣法律是不管你犯了多少錯,只要犯錯後做一件好事,就可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