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擄人被羈押禁見 主嫌不服裁定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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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此案警方逮捕程序皆合法,駁回主嫌徐男抗告羈押禁見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此案警方逮捕程序皆合法,駁回主嫌徐男抗告羈押禁見確定。
文|編務組攝影|賴智揚主播|智偉

台北市一家日本料理店答姓老闆娘本月15日遭徐姓男子強押上車擄走,檢方聲押後,台北地院起一度以檢方未逮捕,程序不合法為由放人,檢方隨即抗告,法官重裁羈押禁見,但徐男不服抗告,今日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高院認為,警方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將徐男以現行犯身分逮補,程序皆合法,並於逮捕當日告知徐嫌的親友,足見偵查人員已保障被告法律上應享有的權利。

徐姓男子當街擄人卻不服羈押禁見裁定,遭高院駁回。
徐姓男子當街擄人卻不服羈押禁見裁定,遭高院駁回。

高院指出,檢察官聲押時已明確告知徐姓男子所涉罪名,原審承辦法官訊問徐男前,也明確告知所涉罪名,並無妨礙徐男的防禦權。

高院認為,徐男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難以具保、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羈押,為確保後續追訴及審理,有羈押之必要,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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