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長第1次大掃黃幾天後,本刊記者於晚間9點來到萬華三水街訪查,1名年約50歲的大嬸看到記者便上前搭訕,操著不標準的國語,開口就問:「全套、半套?唱歌也可以,唱歌小姐300、3個小時,去看不用錢,全萬華最年輕的,有喜歡再玩。」
記者跟著拉客大嬸繞進巷子,走了約1分鐘,最後進入一家「○○餐廳」,這家餐廳跟一般餐廳不同,沒有餐桌,內部裝潢像是KTV,大嬸安排記者進入其中一個包廂,然後拿起麥克風開始廣播:「年輕小姐,3桌幫忙,寶貝、格格、可樂、可愛…3桌幫忙。」
接著,幾名穿著清涼的年輕女子,魚貫進入包廂,其中有大陸籍的,也有東南亞籍的。這時候,大嬸開始強力推銷:「可以嗎?小姐一檯300、3個小時,喝完、等一下再玩,玩什麼都有,喝茶也可以,不用喝酒,就唱歌,好不好?等一下讓你爽到噴到天上去,什麼服務都有。」
記者好奇追問:「全套多少?」大嬸先回答:「等一下唱歌唱完,1人加1千就好了,好不好?」記者為了確認再次詢問:「1個人3個小時是多少?」不料大嬸改口:「1個人花3000可以嗎?」記者追問:「1個人3000、3個小時、加全套?」大嬸回:「對。包到底,你要2個小時也可以、3個小時也可以。」
記者佯稱要與朋友聯繫,準備離開現場,這時大嬸露出不悅的表情,開始質問記者:「玩這個沒有很多朋友啦!你要打電話聯絡,在這邊打就好,哪有什麼朋友?不要騙我。」記者以包廂收訊不好為由,堅持離開,大嬸才勉為其難帶記者出包廂,但還沒死心。
大嬸突然小聲地說:「預算多少?不用講那麼多啦?1個小時、1個人2000可以嗎?」記者表示要先去吃飯,吃飽再來,大嬸這次竟直接嗆聲:「要吃飯就不要看那麼多個,那麼沒道德!你們開查某跟吃飯有什麼關係?滿臉都是騙人的謊言!」記者最後向大嬸要了名片,並保證晚點再來,才終於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