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喬媽同學的人士對本刊表示,喬喬才一歲多時,喬媽就曾傷心地向朋友哭訴喬爸都不回家,自己得工作又要照顧喬喬。協議離婚時,諮商師認為父母間的糾紛對小孩不好,喬媽在諸多考量下才主動放棄,萬萬沒想到卻面臨無法再見到女兒的狀況。
據悉,喬媽一開始認為只要喬喬有受到良好照顧,自己看不到小孩沒有關係,直到2013年5月,喬爸在粉專貼文,因為喬喬沒有認真練習烏克麗麗,不但打了她,還把琴折斷,喬媽自責是不是不應該讓喬喬跟著爸爸,為了讓女兒往後有更良好的生活環境,決定辭掉她韓國的教學工作回台,打官司並爭回監護權。
據讀者透露,2015年喬爸和喬媽打官司時,喬爸與喬喬當時的經紀人賴珮如疑似交往,更扯的是,為了爭奪監護權,兩人竟然登記結婚,女方在法院上提出收養喬喬聲請,但被法官打槍,認為喬喬親生爸爸和媽媽都還在,何需沒有血緣關係的外人收養?喬媽當時也向法院指稱,喬爸兩人疑似是為了切斷她和女兒的關係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