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質詢時指出,同婚法案明天將上路,很多人要去登記結婚,內政部做很多表格、書約,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大家在嘗試,過程難免有不同看法,同志婚姻是人生中非常重大的事,內政部設計「同性結婚書約」,是依同婚專法的意旨,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報導稱,尤美女詢問,同性別兩人要登記結婚,如果自行準備一個比較特別的結婚書約,是否也能登記。徐國勇表示「就是結婚登記」,戶政司是好意,提供大家方便,事實上只要用結婚登記,不必加「同性」2字,也能自己寫,內政部一樣都接受。
稍早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今天下午內政部已在網路上更新,明天即將上路的正式書約,沒有「同性」兩個字,也不會出現任何歧視性用語。
戶政司表示,民眾與阿根廷、澳洲、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哥倫比亞、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盧森堡、馬爾他、墨西哥(部分地區)、荷蘭、紐西蘭、挪威、葡萄牙、南非、西班牙、瑞典、英國(部分地區)、美國、烏拉圭等26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或地區之外籍人士,得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若是2位民眾或民眾與承認同性結婚國家人士於24日前在同性結婚合法國家同性結婚,戶政司指出,可持經驗證的結婚文件辦理同性結婚登記,生效日期以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之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