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官員表示,當初大法官對同婚保障的解釋文即提到,同婚登記對於與異性結婚的權益並不會有所影響,二者權益在同婚登記上路後,並沒有衝突。
該名官員也特別恭喜有情人終成眷屬,讓相愛的人可以永遠在一起,法務部也以辦喜事的心情來祝福同婚或異性結婚的所有朋友。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法務部表示有關同婚財產上效力、收養他方親生子女、繼承權利、扶養義務等關係均已保障,例如財產制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日常家務上互為代理人,遺產繼承則互為法定繼承人。
此外,勞動部提醒,根據勞工請假規則,取得合法婚姻身分後,包括喪假、育嬰津貼、勞保遺屬年金給付、新制勞退等,與異性戀婚姻者均同,同婚朋友不但都適用,雇主也要遵守相關辦法。
至於稅務方面,所得稅法裡使用配偶一詞,無修法問題,明年同婚者申報綜所稅時,有結婚關係可合併申報,結婚當年度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往後年度則須採合併申報,還能申報扶養彼此父母,相關規定也跟異性結婚相同。
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天在行政院會提醒,政府部門服務的同仁要率先以身作則,不論信仰、價值取向為何,請一視同仁以高興、祝福的心情看待每一對前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言行不能有任何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