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今年3月24日,莊男與剛認識一個禮拜的周姓流鶯(62歲)在公園喝酒、聊天後,相約到周女住處續攤,2人酒後「先享受、後付款」,發生了性行為,但當周女索討600公定價格行情與超出時間外加的100元性交易費用,莊男竟耍賴說:「我只有150元」,要求讓他賒帳,等隔日打零工,有了錢再給。
周女不肯,一直叫他拿出錢來,不但以三字經辱罵,還嗆說:「真不知你家人是怎樣教育你的!」莊男暴怒,揮拳痛毆周女頭、臉……他拚命的打、打到拳頭痛了才住手,停手後發現周女氣若游絲,一不做、二不休,隨手拿起床邊枕頭,捂住周女頭、臉,活活將她悶死,接著,拿兩床棉被蓋住屍體,倉皇逃離現場。
由於死者獨居,加上棉被覆蓋屍體,屍臭味隔了好幾天才飄出,警方3月31日獲報,先是掌握了嫌犯25日凌晨倉皇逃離現場的畫面,進而查出其身分,4月1日深夜,在城隍廟旁發現路過的莊男,逮捕歸案。
警方透露,嫌犯落網當天,正好是死者頭七,偵訊時,莊嫌供稱「酒後一時衝動」才鑄下大錯,不是故意殺死周女,且犯後終日害怕、悔恨,全案昨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殺人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