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1:06 臺北時間

辦美簽須附社交媒體帳號 AIT:不影響台人免簽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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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美國國務院近日發布新規,申請美國簽證者,必須附上社群媒體帳號。(東方IC)
美國國務院近日發布新規,申請美國簽證者,必須附上社群媒體帳號。(東方IC)
美國國務院近日發布新規定,申請美國簽證者,必須附上社群媒體帳號、5年內使用過的電子信箱和手機號碼等資料,以利審查入境者是否和恐怖活動有關。對此,美國在台協會 (AIT)表示,規定不會影響台灣旅客免簽赴美。
美國總統川普於2017年下令提高美國簽證審查標準,而國務院於2018年3月30日發布聯邦公告更新簽證申請表,填表時需寫上本人使用的社群帳號,包含Facebook、Twitter、YouTube和中國的QQ空間、豆瓣、優酷、新浪微博及騰訊微博,還必須提供5年內曾使用過的電子信箱、電話號碼,遣返紀錄以及家人是否參與過恐怖活動等資料,新規從今年5月30日生效。
受到影響的簽證包括非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DS-160),非移民紙本簽證申請表(DS-156)以及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DS-260),新表格也有「不使用社交媒體」的選項,但若被查出資料失實,有可能遭拒發簽證。美國當局估計,新規每年將影響1470萬人。
美國在台協會指出,新規定只會影響簽證申請者,不會影響台灣旅客使用「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免簽赴美。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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