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蕭新鳳在台中市漢口路四段的「狗場」,不但是社區毒瘤,更是令環保局頭疼!那棟透天厝一到三樓堆滿一籠一籠的貓狗,遠遠就能聞到惡臭,髒亂的雜物、飼料、狗食盆子、發臭的瓶瓶罐罐占用騎樓,堆到路面,比垃圾場還亂,比養豬場還臭!
隔壁美容院老闆娘說:「她屋裡都是垃圾與貓狗,連她(蕭新鳳)自己都沒地方睡,寧願睡在騎樓或車上,每到晚上,整夜犬吠,加上跳蚤肆虐,惡臭四溢,隔壁「長頸鹿美語」受不了搬走,附近房價因她而下滑」,附近居民恨得牙癢癢的,但她又凶悍,動輒與人吵架、要輸贏,多數鄰居惹不起,只能向環保局求助。
環保局稽查大隊長羅文龍說,從2017年6月迄今,共接獲民眾告發、反映,前往稽查32次,經勸導不聽,開單告發裁處17次,會同里長、警方強制入屋清除9次;環保局不是沒有作為,問題是她已經脫產,你罰她100萬、1,000萬也沒用,最近,局裡與法制祕書研究後,決定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行為人無法負責時,可處罰地主,地主有不動產,逃不掉,羅文龍強調,一定要逼她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