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16:03 臺北時間

【獨家】韓國瑜首份出國報告曝光 附20頁法規證明進中聯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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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韓國瑜今年3月22日訪港拜會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高雄市政府提供)
韓國瑜今年3月22日訪港拜會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長韓國瑜今年3月下旬前往香港、澳門及中國深圳、廈門訪問,當時曾因進入香港中聯辦引發爭議。本刊調查,韓此行出國報告已於月前上網公告,報告中特別提及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直轄市長會見官方機構無須向陸委會報備,因此,高市府與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餐敘,並未違法。
值得一提的是,這份報告共65頁篇幅,在第30頁以後的附件範圍中,光是《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全文、《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赴大陸地區須知》、《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政府機關(構)人員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注意事項》等法規及相關申請表格文件,就佔了26頁之多。
韓國瑜3月底出訪返國後,陸委會曾質疑進入香港中聯辦是「很敏感的政治行為」,若違法最高可罰新台幣50萬元,並要求韓返國後,市府應在1個月內向內政部聯審會提出報告有關和國台辦劉結一會面的情形。而這份出國報告在4月17日提出,也是韓國瑜上半年3度出訪中,唯一已公開上網的出國報告,2月訪星馬、4月訪美的出國報告都尚未上網公告。
韓國瑜出國報告中,光是附件所附的法規就佔了一半頁數。(翻攝韓國瑜出國報告)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韓出訪期間曾表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可能會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政務官、直轄市長、涉密人員、縣市長前往港、澳時,應建立審查機制,當時被稱為是「韓國瑜條款」,目前仍在法制研擬作業。
這份出國報告開宗明義在計畫緣起部分就引用了韓國瑜選舉政見,強調此行要落實「貨出去、人進來,高雄發大財」的政見,讓兩岸城市交流活絡起來、人才人潮進來。
高雄市長韓國瑜3月訪中港澳的出國報告提及,依現行《港澳關係條例》,直轄市長會見官方機構無須申請報備,因此韓與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餐敘並未違法。(翻攝韓國瑜出國報告)
對韓國瑜進入香港中聯辦部分,報告中提及:「晚餐由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宴請韓市長一行人,王主任對其來港參訪交流表示歡迎,韓市長表示今日的農漁產品推介會有很好的成績,希望未來能加強雙邊的合作交流,多做生意、多交朋友。」此外,報告還提及,韓與王話家常,「兩人從韓市長的論文聊到夜宿基層」。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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