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馮男涉嫌重大,法院最後裁定將他收押。收押後,警方多次借提偵訊,但對於警方提問,馮男總是不發一語,或表示「不知道」「聽不懂」。
直到第11次偵訊,馮名懷終於認罪。當天,小隊長黃清泉先質問馮男,為何聲稱不曾持有黎氏的物品,但宿舍裡卻有她的手機?且通聯紀錄顯示,3月23日前,手機的發話位置都在北台灣,但24、25日的收訊地點卻在馮男的工廠宿舍?馮男自知難逃法網,臉色大變。
黃清泉接著口氣放軟,對馮名懷說:「你殺的不是別人,是你的太太,是你的最愛,是你孩子的媽媽。雖然你殺了太太,但我們知道你絕對不是故意殺她,你還是很愛你太太,現在心裡一定很難過自責。」
這幾句話突破馮男心防,他低頭靜默一分多之後,點頭輕聲說:「是我做的。」接著忍不住掩面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