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柔認為,領養的第一條必備條件,是領養人需年滿25歲以上。「對25歲以下的人來說,他未來的人生、生活,甚至經濟能力可能都還有很大的變動。雖然現在你很喜歡這隻動物,但是當你生活變動很大、經濟不穩定的時候,你可能會因為牠變成一個累贅而棄養。」
【送養貓狗400隻番外篇】養汪喵前先自評這5點再行動
從原先想擔任個人中途(流浪動物找到家前的中繼站)的初心出發,7年級生的譚柔和同為廣告同業的先生劉憲宗,2015年攜手在台北創立浪浪別哭,迄今送養超過400隻流浪貓狗。每天面對許多形形色色、躍躍欲試的領養人,我們整理出5點評估條件,讓領養人在領養前先做自我評估,才不會因輕易退養,傷了毛小孩的心。
第二點是有獨立的居住空間。譚柔指出,許多年輕的領養人不是在外租屋,就是和家人同住,而租房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因為動物吠叫,被鄰居、被房東抗議而搬家,而住在家裡的人,則一定要取得全家人的同意。「因為如果家裡有一個人沒有做好心理準備,當你把牠帶回家,動物一搗蛋,那個家人可能就會變反對者。」
第三是不要排斥成貓或成犬。譚柔發現,台灣人普遍仍存有「從小養比較好教」的觀念,只要店內有幼貓或幼犬要送養,成功率都相當高,「可是很多人搞不清楚,其實幼貓、幼犬就像小孩一樣,牠不只活動力更好,可能還比成貓或成犬更煩、破壞力更強。」若是初次養貓狗的人,她建議不要排斥性個穩定的成貓、成犬,「因為教導的難度會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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