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日本當地媒體對此案的報導,吳姓律師是搭乘大阪往神戶方向的JR神戶線列車,在列車過了西明石站往姬路方向行駛時,在通過加古川站後,吳姓男子在座位很空的情況下,坐到一名23歲的日本女子旁邊,涉嫌對她摸大腿長達數分鐘,列車在抵達姬路車站時,吳姓男子因此遭警方逮補送辦。
日本警方發現,由於案發列車是新快速及快速等級,車廂內座位是屬於二、二座的格局,並非通勤電聯車的對座式椅子,且案發時並非交通尖峰時段,車廂內乘客僅十多人,幾乎每個人都可以1人坐2個位置,因此並不會有太擠而不小心碰到鄰座乘客的情況發生。
日本警方以現行犯身分,將吳姓律師從列車上帶到月台,再送往姬路警察局(兵庫県警姫路署)進行偵訊並依法拘留,報案的23歲日籍女子指控,吳姓律師一直摸她的大腿好幾分鐘,她覺得無法接受,不想再見到他。
依據日本法律,日本警察權限可以決定是否將吳姓律師移送給檢察官起訴,因被害人不願出庭,且吳姓律師已經認罪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在警方的「立案審查」階段,吳姓律師即獲類似我國的「不起訴處分」獲釋,未被起訴進裁判所(法院)審理,得以結束在警局的拘留後離開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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