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去年10月,少女利用手機上網抒發情緒,被網友發覺有異報案,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桃園地檢署日前依刑法私行拘禁罪、妨害幼童發育罪、使人為奴隸罪等罪嫌起訴余婦及張男2人,更在起訴書內表示2人長期拘禁少女,提供不良飲食、醫療及生活環境,對少女身心造成重大傷害,犯後還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少女國中畢業後自2015年9月1日到2018年10月25日間,長達3年的時間都被余婦、張男囚禁在楊梅區透天厝住處2樓,2人不僅將各樓層間的鐵門反鎖,還用膠帶將窗戶封死,少女的行動及人身自由完全受到限制,過著有如囚犯般的奴隸生活。
少女被囚禁的屋內有電視,也有廚房、冰箱等設備,張男每1到2週會帶生活用品給少女使用,其中也包括零食、泡麵、微波食品等食物,供少女在2樓廚房自行煮食,不料這些食物竟會成為張男與余婦惡行曝光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