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昨(4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政廷涉嫌犯「特殊洗錢罪」,陳明文與律師陳澤嘉一同開記者會回應。陳明文說,因為有人提告,他把相關金流紀錄都交給律師,委請律師提交到法院,也會對誣告者提告誹謗。
陳明文也對一件很單純的遺失財物案件,造成社會風波,向社會道歉。他強調,前天遺失這筆錢,「坦白說我內心也很難過,很自責!」
還原當天場景,陳明文說,當天他大約上午10點從家中帶著行李箱出門搭10點半的高鐵北上,一上高鐵就睡著,一醒來看到車到台北就下車,忘了拿行李箱下車,直到進了辦公室看到兒子在等他,才想到:「慘了,要給兒子的錢還在車上!」
對外界質疑,陳明文坦言:「給全國民眾笑成這樣,我自己也無地自容,真的很見笑(閩南語,丟臉的意思)!」他強調,當時兒子希望他趕快給這筆現金,才會用現金方式交付,畢竟孩子大了想創業也是好事,就尊重兒子的想法。
陳明文也特別感謝高鐵人員協助,把錢領回來,重申這是很單純的家庭內的事件,「變成社會問題,我實在很歹勢!」他也說,自己一時疏忽引起這麼大的風波,不願意繼續被炒作,希望趕緊落幕,因此對外說明。
律師陳澤嘉表示,對外界的揣測、不當炒作,首先這筆錢不是在高鐵上交付,且陳明文提供所有領取紀錄,時間及帳號,金錢的用途就是為了給小兒子創業,絕對沒有要帶出海關,也沒有贈與稅等問題。
陳澤嘉也說,當初這筆錢原要在台灣購買相關器材設備,再報關送出,不過因為這起風波,陳政廷創業的事已腰斬沒辦法進行,今天他會蒐集相關證據,只要捕風捉影、加油添醋的人,都會提出誣告、妨害名譽等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