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訪查發現,林女曾循小廣告應徵,發現廣告上電話的登記人,竟是7年前殘殺小姊妹的陳昆明,一種不祥的預感立即襲上心頭。由於徵人廣告上沒有明確地址,警方只能動員大批人力,鎖定被害人最後的通話位置,做地毯式搜尋。
除了找尋被害人,警方也到陳昆明家經營的資營回收場找人,但陳不在,陳母也不配合,還謊稱兒子去網咖,意圖拖延警方辦案。沒多久,警方在附近發現陳的行蹤,隨即將他帶回資源回收場,並將他和媽媽隔離偵訊。
當時陳一再否認見過被害人,陳母則在警方反覆詢問下才透露說:「兒子在月初租了一間房子。」警方在陳母的帶領下,來到一處市場內的租屋處。警方找來房東開門,迎面而來的血腥氣味,讓員警不寒而慄。
程志強告訴本刊:「當時屋內客廳到處都是噴濺的血跡,和小姊妹遇害現場十分相似,死者仰躺於最後面的房間,全身用棉被覆蓋,棉被上還蓋著鋁片,臉部則蓋著毛巾,上半身衣服被撕破,拉到脖子的位置,下半身僅穿內褲,頭部、手臂均有瘀傷,死狀極慘。」
程志強表示,從現場跡證研判,林女應該是進大門後,就遭陳昆明持木製球棒朝頭部攻擊,林女倒地後,陳仍不罷休,將她拖到最後一個房間,又拿鋁製球棒活活毆打致死。警方在現場還搜出十餘支全新鋁棒、自製木棍和全新的水果刀,看得出陳想致林女於死的念頭相當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