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有多次竊盜、傷害案前科的劉男(38歲),脾氣火爆,在地方上經常惹是生非,讓親族與左鄰右舍相當頭疼。今年3月間,劉男騎機車出沒竹東殯儀館附近的沿河街,闖進送葬車隊裡,被送葬的車輛、陣頭、吹鼓手堵住前後去路,動彈不得。
由於出殯隊伍要將棺木送往火葬場,一路吹打哀樂,行進緩慢,劉男按耐不住脾氣,竟在路旁撿起一個酒瓶,朝著送葬隊伍的車輛猛敲,砸破余姓車主的擋風玻璃,再強行突破隊伍,騎著機車揚長而去。
無端被劉男砸破擋風玻璃的余姓男子相當氣憤,原想下車追人,但因他也卡在車陣中,且劉男已逃離現場,因此等送完親友最後一程後才去報警。轄區派出所根據行車記錄器發現劉男車牌,將他函送法辦。
法官認為,被告僅因送葬車隊佔用車道,交通不順暢,恣意毀損他人財物,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且造成他人不便與財物損失,所為應予非難。雖劉男與余男達成和解,但都未賠償,因此依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判拘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民俗命理老師沈崇禾表示,無形界的「煞氣」是存在的,衝撞帶煞氣的送葬車隊,不但對死者大不敬,且容易引煞氣上身,若不向往生者道歉,未來可能衰運不斷,常常破財,嚴重時甚至還可能大小病不斷,對自身的運勢傷害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