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及受害粉絲劉小姐、陳小姐今(16日)召開「韓國娛樂詐騙發大財,售票平台擺爛沒人管」記者會。徐永明指出,負責主辦姜成勳、金東漢台北場粉絲見面會的玨綺有限公司,在演出前透過大型售票平台KKTIX售票後,再聲稱因其他緣由無法如期舉行,但因KKTIX售票系統已把票款交付給玨綺有限公司,要求消費者向主辦單位申請辦理退款,表面上玨綺有限公司雖發出退票公告,事實上早已解散公司、負責人捲款台幣500萬元出境,受害粉絲至今仍要不回動輒上千元的票款,認為「售票平台理應負連帶責任」。
陳情人劉小姐控訴KKTIX售票平台方便合作方行事,在毫無審核的狀態下,竟讓僅10萬元資本額的玨綺有限公司,舉辦票面總金額可達千萬的演出活動,而主辦單位宣布取消演出後,KKTIX即將440萬元的票款全數匯給玨綺有限公司,將退票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事前事後皆未盡把關之責。另一位劉小姐則痛批玨綺公司利用其本身在台韓兩地的資源,散播不實的信息,企圖掩蓋詐騙事實,甚至收集依循正常管道等待退票的消費者個資,將其資訊發布於韓國論壇,汙衊索取退款的消費者是台灣的詐騙集團,令受害粉絲忍無可忍。
徐永明針對此事件提出3項訴求,包括經濟部應依據《公司法》第21條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隨時派員檢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文化部應規範藝文表演節目代售平台需負相關擔保或連帶責任,退換票行為須由代售平台主責處理,以及文化部應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中,增訂藝文表演節目代售平台對新的、小型的主辦單位,需在演出完成才一次撥付款項。
今共同出席記者會的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惠君司長表示,《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明訂售票平台業者及主辦單位未履行退票的爭議中必須負起相關責任。但對主辦單位而言,現金流非常重要,若無法將票款支付到主辦單位上,恐怕連演出都有問題。經濟部商業司陳秘順副司長回應,經濟部針對退票爭議,會配合文化主管機關,進行相關公司業務或財務查核。 行政院消保處陳星宏簡任秘書則說,當活動未能如期演出時,售票平台業者及主辦單位都必須負起債務不履行的法律責任。
陳星宏進一步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3及3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企業經營者所提供商品損害消費者生命、財產、健康之虞者有調查權,建議文化部應統計曾發生相關退票糾紛行為的業者,並公布消費警訊保障消費者。
對於粉絲的質疑,KKTIX回應對於第一次合作的主辦單位,並不會給予暫結款,因姜成勳、金東漢兩場停辦演出的主辦單位為「玨綺有限公司」與「I Love Work」,其中共同主辦單位「I Love Work」曾與KKTIX合作多年,因此將暫結款項交付主辦單位,是售票系統行之有年的生意來往的作法。而KKTIX目前也積極配合消保官調查、出席和所有消費者的協調會,並已經委託律師處理相關事宜,準備資料提告玨綺。
此外,姜成勳也針對此事件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為了完成去年3月與台灣粉絲「再見面」的約定,一直竭力處理9月見面會的問題,對於最終活動取消感到非常遺憾,希望此次事件能盡快解決,並向至今仍支持、相信他的粉絲表達謝意及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