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胡姓教練帶著1名學員,在台中市北屯區太原路慢車道進行實際路況駕駛訓練,當時他正在教「路邊停車」,學員缺乏經驗,慢慢的將車子倒行,欲進入停車格,沒想到因為動作緩慢,阻擋了後方車輛。
後面的王姓駕駛人嫌教練車「龜速」,竟然發飆,先是連續閃大燈,接著開啟警鳴器,並以擴音器挑釁說「你是會不會開車,打方向燈也不靠旁邊行駛」。
胡姓教練唯恐學員慌張引發危險,立即請他停車待在車上,自己則下車向對方解釋,尋求諒解,未料對王男怒氣沖沖表示,「打方向燈就應該停靠路旁,禮讓後方車輛優先通過」,胡男則回稱「若你沒辦法接受,就請警察到場評判」。
王男突然發飆,從車上拿出一根甩棍,叫囂道:「我是義消,義消都是流氓,叫警察來我們沒再怕」,幸好同車女性友人勸阻,男子才倖倖然駕車離去,不料王男事後又打電話到駕訓班說「我現在要過去」,讓胡姓教練心生畏懼,向警方報案,並提出恐嚇告訴,而警方已經查出王男身份,正傳訊他到案說明。
台中市交通大隊大隊長林沐弘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遇幼童專用車、校車、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教練車或執行道路駕駛考驗之考驗用車時,應予禮讓,雖未禮讓教練車並無罰則,但畢竟學員都是不會開車才來駕訓班學習,呼籲民眾在路上遇教練車多點同理心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