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台中有個相當紅火的「阿姨」應召集團,由淫媒陳男與幕後的「阿姨」(不知姓名、在逃)負責拉客,謝、林兩位馬夫,則分工處理上網招攬想賣淫女子、幫小姐化妝及買衣服、接送等雜物。
檢警逮捕林、謝、陳,查出今年5月至8月4日,旗下有兩名高檔小姐「小玥」(花名)、「喜兒」(花名)多次賣淫,每次性交易價格,50分鐘8千元至1萬5千元,原則上小姐可得3500至4000元,如果夜渡資高於一萬,多出來的部分小姐可再對分,這三個月,兩名紅牌小姐在台中市各商務旅館、汽車旅館賣淫多次,也打響「阿姨」應召站名號 。
檢警還查出,今年5月林男透過網路招攬14歲的「巧兒」,應徵時少女謊稱19歲,林與謝看她稚嫩的模樣,雖然懷疑謊報,認為她頂多16、17歲,但當時客人催得急,其他小姐也無暇接客,心想「先做再說」,也沒查身分證就讓「巧兒」接客。
因此,檢察官認為,林、謝等人具有「不確定的故意」,因此,除了五年以下的妨害風化罪,還多起訴一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是3年以上、10年下徒刑,且要併科罰金5百萬以下。